作為一個儀表人,必須要了解的崗位職責
更新時間:2019-05-06 瀏覽次數:2111
儀表工崗位必須要了解的崗位職責:
一、一般安全規定:
1.儀表工應熟知所管轄儀表的有關電氣和有毒有害物質的安全知識。
2.在一般情況下不允許帶電作業。
3.在塵、毒作業場所,須了解塵、毒的性質和對人體的危害,采取有效預防措施。
4.進入塔、槽等罐內作業應按罐內作業安全規定執行。
5.非專責管理的設備,不準隨意開停。
6.儀表工工作前需仔細檢查所使用工具和各種儀器以及設備性能是否良好,否則不能開始工作。
7.檢修儀表時事前要檢查各類安全設施是否良好,否則不能開始檢修。
8.現場作業需要停表或停送電時必須與操作人員,得到允許,方可進行。電氣操作由電氣專業人員按制度執行。
9.儀表檢修時,應將設備余壓、余料泄盡,切斷水、電、氣及物料來源,降至常溫,并懸掛“禁止合閘”及“現在檢修”標志,必要時要有專人監護。取下保險。
10.使用電烙鐵,不準帶電接線,應接好再送電,嚴禁在易燃易爆場所使用易產生火花的電動工具,必須使用時要辦理動火證。
11.儀表及其電氣設備均須有良好的接地。
12.任何儀表和設備,在未證實有無電之前均應按有電對待。凡尚未弄清接線端的接線情況時,都應以高壓電源對待。
13.儀表、電氣及照明設備等的導線不得有破損、漏電情況。
14.儀表電源開關與照明或動力電源開關不得共用,在防爆場所必須選用防爆開關。
15.儀表及其附屬設備,送電前應檢查電源、電壓的等級是否與儀表要求相符合,然后檢查絕緣情況,確認接線正確、接觸良好后,方可送電。
16.在儀表和電氣設備上嚴禁放置導體和磁性物品。
17.供電后的變壓器的任何端子嚴禁觸動。
18.嚴禁帶電拆裝儀表,須帶電作業時,由現場工作人員與有關部門或人員后,確認安全可靠方可開始送電。
19.對現場的儀表,中間接線盒、分線箱,要做好防水、防潮、防凍、防腐工作,以保證儀表安全運行。
20.所使用的電動工具,電氣設備等外殼接地必須良好。嚴禁用導線不加插頭直接插入插座。
21.電氣設備的電壓應符合要求。如設備在使用中發生故障,應先切斷電源,再通知檢修。非專業人員不得任意觸動。
22.一切儀表不經車間設備員同意,不得任意改變其工作條件(差壓、壓力或溫度范圍等)。工作范圍改變后,須告知設備員備案,并在技術檔案中明確記載。
23.嚴禁氨氣或液氨與水銀接觸,以避免腐蝕。
24.高處作業應遵守“高處作業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25.在高溫條件下工作,現場周圍必須加設必要的防護隔熱設施,以防灼傷或燙傷。
26.不準在儀表室(盤)周圍堆放產生腐蝕性氣體的化學物品。
二、儀表維修工:
1.遵守“儀表工一般安全規程”。
2.檢修或排除故障時,須與崗位的主操作人,并研究安全措施,密切配合。對重要環節,聯鎖控制系統危及停車者,須與車間和調度后方可進行工作。
3.處理自動控制系統故障時,其聯鎖部分須經操作人切除聯鎖,將調節器由“自動”切至“手動”,然后將變送器運算單元、記錄儀和報警單元停電、停氣,但不得將調節器停電、停氣,以保證“手動”正常工作。
4.若確定故障是出自調節器或執行機構本身,按前項規定的程序處理完畢,即讓操作工進行現場手動操作,然后進行故障排除。
5.維修人員必須對工藝流程、自動系統、檢測系統的組成及結構清楚,端子號與圖紙全部相符,方可進行處理。故障處理前要做好安全準備,重大故障排除必須經班長或車間值班人員批準,并研究好方案,方可施工。
6.正常維修或進入控制盤時,必須精心操作,輕拿輕放,輕推輕拉,不得碰掉任何導線、插頭或任何儀表部件。正常開車時嚴禁敲擊,防止聯鎖、按鈕或繼電器接點動作發生故障。
7.拆裝儀表對.各種帶壓、帶料管線、閥門處理時,必須關掉儀表閥門放掉壓力,卸盡物料以后方能拆裝,拆裝時均應該在側面。處理現場問題時,所有管線應該按有壓對待。
8.如發現儀表運行異常,尚未查出原因時,儀表又自行恢復工作,必須查出原因方可使用,否則禁用。若該表直接威脅生產,又不能停表,要與生產總調度。
9.檢修儀表要做好儀表防凍工作,防止儀表管線凍壞造成事故。
10.電爐中取出物品時,必須停電后進行。局部照明電壓不得超過36V。
11.檢修、拆卸、調查煤氣設備上的儀表必須兩人(一人監護)作業,并應在停氣吹洗之后進行。要動火時,必須辦理動火手續,并在監護人員監護下進行工作。
12.在蒸汽系統進行工作時,應防止燙傷和儀表過熱。與氧氣、乙炔接觸或在附近工作時,嚴禁油脂、煙火。
三、儀表安裝工:
1.遵守“儀表工一般安全規程”。
2.安裝現場儀表,須兩人作業。
3.拆卸有堿以及塵、du氣體等危險介質儀表時,必須在清洗置換合格后方準施工。
4.嚴格執行有關易燃、易爆物品的領用、保管和存放管理制度。
5.裝、接過程中如需使用機械設備、焊接設備及風動、電動工具時,應遵守有關設備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6.電爐、烘箱及其他加熱設備周圍,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夜間操作須有兩人操作。
7.電源及其他布線應符合圖線要求,不得任意更改,確需更改時,要經有關部門同意。
8.離開工作崗位時,須切斷電源及有關其他能源。電氣設備嚴禁安裝在闊門和管線下面,防止因滴漏損壞設備。
四、儀表校驗工:
1.遵守“儀表工一般安全規程”。
2.必須了解所檢驗儀表的使用說明、原理和性能后方可操作。
3.使用振動臺、烘箱、低溫物品或其他設備做有關性能試驗時,應遵守該設備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試驗時需精力集中,不得擅自離開,隨時觀察試驗情況,做好記錄。
4.清洗儀表,要打開通風設備,注意周圍環境,操作人員不得離開。不得使用易燃溶劑,必須使用時,需要特批,按易燃易爆品存放制度保持存放。
5.不許用電爐烘箱加溫油料等易燃品。電熱設備應定專人看管。
6.驗收時應按接線表仔細查對原理圖或其他資料,查明各處無誤后方允許開始試驗。
7.任何正在使用的儀表,換表時要有檢修合格證,否則禁止使用。
8.停止運轉的儀表或現場儀表拆除,必須經生產車間記錄在案,以防操作工誤操作造成事故。
五、熱工儀表工安全操作規程:
1.熱工儀表工在設備沒有停運的情況下帶電、帶氣或高處作業時,要先申報審批,應配備可靠的安全工具并要一人操作一人監護。
2.在進行儀表的操作或檢修之前應對整個系統和儀表本身進行充分了解,做到心中有數。檢修完后應向有關單位和使用者進行交待。
3.一切設備均不可超過“使用范圍”運行和使用。
4.必須停電后才能從電爐中取出物件。
5.儀表及電氣設備禁止拉臨時線,禁止用導線直接插入插座。
6.檢修、拆卸煤氣設備上的儀表應在停氣吹洗之后進行。要動火時,必須通知有關部門和經安技部門審批同意,并在救護人員監護下進行工作。
7.調整、檢修煤氣系統的儀表,必須兩人(其中一人監護)。工作人員應熟悉煤氣安全規程。
8.在蒸氣系統工作時,應防止燙傷和儀表過熱。與氧氣乙炔接觸或在附近工作時,嚴禁油脂、煙火。
9.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均應專人保管,并應置于通風良好、能防止過熱的帶鎖柜內。儲存量不得超過規定數量。
- (上一篇):我國儀器儀表技術發展的幾點突破
- (下一篇):各類儀器儀表產品發展重點